跨國婚媒 不可登廣告

 2018-08-29

〔記者彭琬馨/台北報導〕民進黨立委羅致政昨召開記者會表示,散布或刊登跨國婚姻媒合廣告都屬違法範圍,但近年裁罰案件僅有33件,明顯偏低,質疑政府取締不力。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長李臨鳳表示,未來會加強取締查緝,任何跨國婚媒不能登廣告及收取媒人費用,民眾切勿輕信網路訊息。 

 民進黨立委羅致政28日召開「假婚媒真詐財」記者會,指違法婚媒廣告泛濫,讓不少民眾人財兩失,呼籲政府應積極處理,杜絕非法。(記者羅沛德攝)

民進黨立委羅致政28日召開「假婚媒真詐財」記者會,指違法婚媒廣告泛濫,讓不少民眾人財兩失,呼籲政府應積極處理,杜絕非法。(記者羅沛德攝)

羅致政指出,移民法第58條規定,任何人不得於廣告物、出版品、廣播、電視、電子訊號、電腦網路或其他使公眾得知方法,散布、播送或刊登跨國境婚媒廣告,但違法婚媒廣告充斥社群及各大網站中。 

羅致政說,根據移民署資料統計,自98年至106年止,因違法從事跨境媒合裁罰案件僅459件,質疑政府相關單位取締力有未逮。